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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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6-55938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10 | 发布机构: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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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6年7月28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淄经开人社监令〔2026〕1号),因通过直接送达、两次邮寄送达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
该文书明确认定你单位存在拖欠131名员工2026年5月工资576388元、拖欠111名员工2026年6月工资120406元,合计拖欠工资696794元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六项、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足额支付上述拖欠的员工工资,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本机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拒不履行本改正指令,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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