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标题: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347540/2021-51927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3 发布机构: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

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工作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97号)要求,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实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我市“承诺即入”改革、“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等,编制形成了《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照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逐项编制告知承诺书,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并在窗口摆放。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附件1: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2: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发文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