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标题: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347540/2021-51927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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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扩大“无证明城市”建设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经梳理汇总,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零材料”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线上线下全流程仅需进行身份验证(如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实体证照或电子证照)并填写申请(承诺)表或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直接办理的事项。

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零材料”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进行公示和宣传,对应“零材料”事项清单逐项修改完善网上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

3.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围绕“减材料”,持续推出更多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

4.本《清单》所列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

 

 

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淄博经济开发区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