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6年度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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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6-559374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07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各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及政策调整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新引进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在职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
(一)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以证书生成时间为准),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二)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以证书生成时间为准),从市外全职引进我市企业的已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二、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每年每家企业职工(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为准)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经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于8月22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见附件1);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2);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县提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拨付至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材料报送地址: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2号楼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7870205
邮箱号:zbjkqr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