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农业农村组
标题: 耕地地力补贴有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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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机构: 经开区农业农村组

耕地地力补贴有关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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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补贴有关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淄农计财淄〔2021〕52号),开展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申请指南

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三、监督渠道

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政府。针对今年我市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镇办审核。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核定面积时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农业农村村事业部汇总。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办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农业农村事业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农业农村事业部复核。农业农村事业部对镇办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本区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农业农村事业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