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经开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425942/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经开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5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淄博经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电话:0533-6583005,传真:0533-65830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按照省、市税务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的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对外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422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项,予以公开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淄博经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实施。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任务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监控和管理。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方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淄博市税务局及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对外信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收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9

17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淄博经开区税务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