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标题: 淄博经开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347540/2022-52258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10 发布机构: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经开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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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 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93号文件全面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通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103)、《关于做好2021年度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 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动态调整、总量控制”的原则,现就优化我区培训力量,筛选优秀培训机构参与我区 2022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范围

在淄博市范围内的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具备资质的企业所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 可作为培训主体获得承接 2022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申报资格。

二、 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绩效

聚焦我市“四强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省、市公布的新职业、新技术目录清单,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更新专业(工种)设置,打造适应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专业(工种),优先支持发展“四强产业”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打造政府、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多元化联动机制,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聚焦劳动者培训需求,提高培训质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签约培训机构按照总量控制原则,鼓励培训机构积极开发电商直播、电子竞技、农业技术、博山菜制作等新兴专业课程培训,解决好职业培训方向与就业市场需求衔接性不强,职业培训课程设置针对性不高等问题,加大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就业督导力度。实施培训后端评估,对培训质量差、师资力量弱、就业率低、社会评价差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实行培训禁入。

三、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需填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名单备案表,签定培训机构承诺书,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教师相关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区人社局邮箱,纸质版报经开区管委会506室。申报截止时间: 2022214日下午 3 点。

    联系电话: 0533-7870205

    邮    箱: jkqrsj@126.com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条件.docx

    附件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3:培训机构承诺书.docx

    附件4:淄博市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备案表.docx